九三学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层委员会
首页 >> 参政议政 >> 提案议案
工商部门要切实履行好对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的职责

发布时间:2012-05-16 05:35  作者:ustc93

 提案人:陈乾旺  2007年1月21日

安徽省政协会议提案

 

民以食为天,然而目前老百姓并不能吃得从容,吃得放心,不能安心地享受社会发展带来的果实。从前几年的毒大米、毒茶叶、毒火腿、毒香肠等,到现在沸沸扬扬的“毒奶粉”、“福寿螺”、“红心鸭蛋”、瘦肉精、多宝鱼事件又接踵而至,食品安全问题频出。虽然,不法生产者和唯利是图的商人是罪魁祸首,但我们工商部门监管缺位负有重要责任。他们本应用代表政府,代表纳税人做好监管工作,但目前执法力度不到位、有些机关中长期存在的推诿扯皮作风、对人民群众生命健康不负责的态度较为普遍的存在。为此建议:

1、                  成立以常务副省长为组长的全省食品安全领导小组;理顺工商、卫生、经贸等部门的监管责任。

2、                  明确工商监管人员的责、权、利,制订奖惩条例,调动监管人员的积极性,加强市场巡查,把事后监管转变成事前防范。对失职和渎职的监管人员要给予相应的处罚,对有成绩的要给予表彰和重用。

3、                  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短信,有可能的话,可并入盗警、火警、急救联合接警中心。给举报有功者给予奖励,对接到举报电话不认真检查执法的要处罚。

4、                  增加执法查处的透明度,对城镇的食品安全问题在媒体上定期通报,建议采取周报制。

5、                  加大处罚力度,对违规经营毒食品的大型零售企业还要在媒体曝光,降低其商业信誉等级。

堵住了有毒食品的流通,其生产和经营者就不能得到利润回报,食品安全问题自然会得到很好的解决。


©九三学社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基层委员会